2016年,辽宁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仍然延续2015年的政策,目前报销比例达到55%至75%,上不封顶。至于其报销范围,一般为合规医疗费用。
报销比例
目前,辽宁省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各统筹地区依据属地自身情况,多采取分段报销的方式,即自付医疗费用越高报销比例越高,花的越多报的越多。2014年平均报销比例在50%-70%之间,2015年年内,辽宁省平均最低报销比例将提高5%,其他段的报销比例,各市可根据基金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调整后,辽宁省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将达到55%至75%。
报销范围
大病保险的报销范围为合规医疗费用,原则上与现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支付范围一致。其中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将逐步将城镇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外,价格昂贵、疗效确切、患者必须、难以替代的高值药品等纳入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具体支付范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通过与药品生产企业谈判等方式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