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病
医疗保险主要为参保人员提供大病保障,目前它的报销比例最高达到60%,起付线标准为12917元。如果参保人员发生保障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只需凭借出院证等资料即可在医院实时报销。
报销比例 2016年重庆全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25元/人,起付线标准为:12917元。
补偿标准方面,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的自付费用首次或累计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报销比例可分三段累进补偿:起付标准10万元(含)以内、10万至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分别报销40%、50%、60%。大病保险费用的结算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每人每年累计补偿的最高限额为20万元。
报销流程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报销的医疗费用,在办理出院结算时,凭出院证、发票和医保卡,在医院实行联网直接结算报销,参保人只需要支付医保基金和大病保险报销后的剩余部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