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住房公积金提取
相关政策
心肌梗死、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风心二狭二闭、精神分裂症、帕金森氏症、红斑狼疮、脑血管畸形、脑血管意外、坏死性肠梗阻、肝萎缩、严重复合性外伤等十七种重大疾病患者,或一次性住院治疗费用在3万元以上的,均可申请天水住房公积金提取。
天水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策将限价商品房的提取从过去的保障性住房提取中划分出来,单独列为住房类公积金提取的一类。建议有本市区、县房管部门公示名单(公示当日复印件)及购房资格证明,就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流程
1、申请人携带有效资料到管理部(办事处)提出天水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
2、管理部(办事处)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资料,通过的发给《天水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住房公积金支取凭证。
3、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若属实,在审批表上加盖单位公章、分管领导加注意见并签名,在支取凭证上加盖单位预留的财务印鉴。
4、管理部(办事处)对《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中名称、账号及其他信息填写的完整性、准确性,个人身份证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对支取凭证上加盖的预留财务印鉴进行复核。同时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按操作规程进行审核,经确认与原件无误后,复印件留存管理部(办事处),原件返还申请人。
5、管理部(办事处)审核后,准予提取的进入审批程序审批,按终审金额填写支取凭证、审核加盖业务章,同时开具付款支票。
6、申请人持现金或转账支票,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银行办理相关支付或还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