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住房公积金

  相关政策  凡在张掖市区域内有稳定收入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及进城务工人员,男性55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自愿缴存张掖住房公积金,遵守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的均可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范畴。缴存方式实行按月缴存、银行卡代扣。  贷款首付比例由30%降低为20%。张掖住房公积金质押、房产抵押贷款额度、期限由30万元、20年提高延长到40万元、25年,并全面推行异地贷款及“商转公”贷款业务,以最大限度的满足职工购房贷款需求。  职工在有效实际购房行为发生起3年内,购买商品房、二手房、保障性住房和异地购房可在办理公积金贷款前,凭张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所购房屋有效证明材料申请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业务办理点  高台管理部  电话:0936-6624132  地址:张掖市高台县县府东街31号  肃南管理部  电话:0936-6121798  地址:张掖市肃南县大河路15号  甘州管理部  电话:0936-8226519  地址:张掖市甘州区南环路125号  民乐管理部  电话:0936-4426296  地址:张掖市民乐县南华路民乐管理部  山丹管理部  电话:0936-2720008  地址:张掖市山丹县龙首路2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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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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