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住房公积金提取
常德住房公积金提取市民需要满足条件,并且备足材料按照流程办理,才能顺利提取出公积金里面的余额。
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自住住房的,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
2、翻建、建造自住住房的,自审批之日起1年内;
3、大修自住住房的,自危房鉴定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
4、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自贷款结清之日起6个月内;
5、无房户租赁住房用于本人居住且每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或者承租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的;
6、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可以提取的情形。
非房屋类:
1、离休、退休的;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1年后仍未重新就业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3、出国(境)定居的;
4、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5、调离本市行政区域的。
提取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夫妻关系的提供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或者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常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单》;
3、《常德市职工住房公积金对账簿》;
4、常德市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5、根据不同提取情形,还需相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流程
1、取工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