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住房公积金提取
咸宁住房公积金提取市民要满足提取条件,并且熟悉流程办理,才能顺利提取出公积金,不会影响其他业务的办理。 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职工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商业购房贷款本息的; 3、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本息的; 4、自住住房装修的; 5、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30%的。 非房屋类: 1、职工离休、退休;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出境定居; 4、因工作变动,工作关系调出本市; 5、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6、缴存职工、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提取流程 贷款申请:职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职工所在单位核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中申请事项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并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步骤二: 贷款审核: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办理提取审核手续。 步骤三: 等待通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步骤四: 办理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批准后,开具支票交申请人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