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住房公积金提取
黄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流程都有严格的规定,因此,市民要清楚了解,这样在办理时可以轻车熟路,提高办理效率。 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本人及配偶购房贷款本息的; 3、职工居住廉租房、公租房的; 5、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6、装饰装修职工本人及配偶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注:对住房进行中修、小修和为其他职工提供质押担保的,以及不属本人自住住房消费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非房屋类: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工作调离本市的; 4、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5、职工本人患重大疾病且住院自费部分达到2万元以上的; 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提取流程 步骤一: 提出申请: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黄冈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经单位核实后加盖公章; 步骤二: 提交材料:职工持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中心相关分支机构办理提取审批。管理中心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做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 步骤三: 办理提取手续:经审查准予提取的,在工作日内签发转账支票交提取职工,职工凭身份证到受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