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住房公积金提取
黄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流程都有严格的规定,因此,市民要清楚了解,这样在办理时可以轻车熟路,提高办理效率。
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本人及配偶购房贷款本息的;
3、职工居住廉租房、公租房的;
5、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6、装饰装修职工本人及配偶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注:对住房进行中修、小修和为其他职工提供质押担保的,以及不属本人自住住房消费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非房屋类: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工作调离本市的;
4、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5、职工本人患重大疾病且住院自费部分达到2万元以上的;
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提取流程
步骤一:
提出申请: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黄冈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经单位核实后加盖公章;
步骤二:
提交材料:职工持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中心相关分支机构办理提取审批。管理中心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做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
步骤三:
办理提取手续:经审查准予提取的,在工作日内签发转账支票交提取职工,职工凭身份证到受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