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住房公积金提取
最新政策
商丘住房公积金相关负责人介绍,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夫妻双方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当年实际支付房租的费用。租住商品住房的,夫妻双方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近12个月实际支付房租的费用。
按照商丘市租金水平,具体执行标准如下:市区不得超过9600元/年(月租金不超过800元);县区不得超过7200元/年(月租金不超过600元)。租住单位集体宿舍的,职工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当年实际支付房租的费用。另外,在连续租赁期内,每年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时间须间隔12个月以上。
提取流程
1、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在《商丘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盖单位印章。
2、职工凭商丘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及相关手续,到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3、中心准予提取的,经中心审批同意后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提取人所在单位或提取人在商业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不准予提取的,中心应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理由。
4、转入集中封存账户的职工,按照本办法相关条款的提取规定,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中心办理商丘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