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住房公积金提取
相关政策
职工购买自住房的,可凭5年内的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并可同时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新乡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房价总额。2014年11月18日至2016年4月1日期间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若没有按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过的,可以按购房提取;若已经按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过的,满1年后可以多提取,新乡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均不超过房价总额。
提取额度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的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或者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不得超过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提取住房公积金:(1)新乡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期已支付房租总金额(新乡市区每套房每月最高提取额度800元,县(市)区450元)。(2)合租房按每人实际支出额提取,总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期已支付房租总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