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公积金提取
珠海公积金提取市民要满足条件,并且严格按照流程办理,才能顺利提取出公积金里面的余额。 提取条件 部分提取 1、购房、自建、翻建、大修提取审批; 2、偿还购房贷款提取审批(包括非银行贷款); 3、租赁住房的; 4、因患重大疾病的; 5、低保家庭子女读书的。 全额提取 1、退休; 2、本市户籍人员失业; 3、外地户籍务工人员离职返原籍; 4、本市户籍人员调离本市; 5、出国(境)定居; 6、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7、市内调动公积金帐户合并。 提取流程 步骤一: 准备材料: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本人准备好相应的办理材料,前往珠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或各管理所内办理。 步骤二 提交材料:申请人在服务窗口提交办理资料,工作人员对上交材料进行审核。 步骤三 审批放款:工作人员按使用规定审核资料,资料齐全的当场开局准许提取公积金批复。职工本人可凭批复到银行提取公积金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