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公积金提取
珠海公积金提取市民要满足条件,并且严格按照流程办理,才能顺利提取出公积金里面的余额。
提取条件
部分提取
1、购房、自建、翻建、大修提取审批;
2、偿还购房贷款提取审批(包括非银行贷款);
3、租赁住房的;
4、因患重大疾病的;
5、低保家庭子女读书的。
全额提取
1、退休;
2、本市户籍人员失业;
3、外地户籍务工人员离职返原籍;
4、本市户籍人员调离本市;
5、出国(境)定居;
6、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7、市内调动公积金帐户合并。
提取流程
步骤一:
准备材料: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本人准备好相应的办理材料,前往珠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或各管理所内办理。
步骤二
提交材料:申请人在服务窗口提交办理资料,工作人员对上交材料进行审核。
步骤三
审批放款:工作人员按使用规定审核资料,资料齐全的当场开局准许提取公积金批复。职工本人可凭批复到银行提取公积金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