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公积金贷款
珠海公积金贷款条件和流程都有严格规定,市民要清楚了解,这样可以缩短办理时间,不会影响其他贷款业务的办理。
贷款条件
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1、在申请当月之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均为非正常缴存状态);
2、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3、申请人年龄在18至60周岁,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个人信用报告为主);
4、主申请人年龄加上按揭年限,男士不超过65岁,女士不超过60岁;
5、申请人同意以所购房产作抵押;
6、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7、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贷款流程
1.准备材料
申请人准备好需要提供的证件材料
2.银行初审
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所购住房的按揭银行拿号办理,所提交材料由银行工作人员进行初步审核。
3.中心审核
银行工作人员完成初步审核后,由银行将证件材料送往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的,在收到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给出审核结果。
4.返回材料
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完成后,将申请材料返回承办银行。
5.办理手续
承办银行收到申请材料后,通知申请人办理相关的放款手续。
6.发放贷款
申请人在办理完放款手续后,承办银行将会发放贷款至申请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