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公积金提取
提取条件 1.购买自住房商品房 2.租住自住住房 3.购买拆迁安置房 4.购买二手房 5.建造自住住房 6.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最后一次结清) 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按年提取还贷) 提取材料 1.宿迁公积金提取申请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以上资料的原件方可办理。 2.如因购房人配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 3.如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办理宿迁公积金提取的,代理人须携带提取人书面委托书(须经公证处公证或加盖被领人单位公章)以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提取流程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持宿迁公积金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