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申根医疗保险是专门针对到申根国家旅游出行人士设计的产品,保障内容主要涉及境外旅游意外医疗、境外旅游意外伤害以及紧急救援等方面。
与旅游者的想象不同的是,目前的境外
旅游保险涵盖范围已经不是单纯的意外伤害,还包括了医药补偿、旅行者随身财产、个人钱财、旅程延误、旅游证件遗失、行李延误等。
作为签发欧洲申根签证的基本前提,所有申请人都必须办理旅游医疗保险。旅游医疗保险必须具备以下几点:旅游医疗保险(个人或团队医疗保险)由申请人在本国,如果本国不可能,可在任何一个国家或由东道主在目的国办理。旅游医疗保险须包括由于生病可能送返回国的费用及急救和紧急住院费用。
含损失赔偿至少30000欧元(按2003年汇率,约30万人民币),须有向保险公司,例如其在欧盟成员国,瑞士或者列支敦士登的业务点追索赔偿的可能性。旅游医疗保险须对整个申根区和旅游逗留期有效。也就是说购买保险时出行日期以及回国日期两天都应涵盖。
在个别情况下,如对明显容易生病者必须根据要求投保的数额提出更高的理赔要求。在出行的目的是为了看病治疗的情况下,须单独证明谁承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