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福宝两全保险
产品特色
1、未来生活红红火火
两年定期生存领取,红利分配保值增值。
2、美好人生福惠双全
既有满期生存领取,又有三重人身保障。
3、家庭理财宝中之宝
短线交费三年五年,长险收益规划人生。
责任免除
因下列第(1)至(7)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本条款“2。4保险责任”约定的“身故保险金”的给付责任;因下列第(1)至(12)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本条款“2。4保险责任”约定的“意外身故保险金”的给付责任;因下列第(1)至(14)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本条款“2。4保险责任”约定的“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的给付责任:(1)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拒捕;(3)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4)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8)被保险人醉酒、斗殴;(9)被保险人因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剖宫产)导致的伤害;(10)被保险人因医疗事故、药物过敏或精神疾患导致的伤害;(11)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12)被保险人参加潜水、跳伞、攀岩、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活动;(13)被保险人违反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14)被保险人驾驶超载机动车,因车辆超载引起的意外事故而遭受的伤害。发生上述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对于本条款“2。4保险责任”中约定的任何一项保险金,如果我们均不承担给付责任,则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