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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理赔基本流程

更新时间:2017-08-26 15:11
  【摘要】工伤保险是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受到伤害或损失,劳动者或其家属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这里将为您介绍工伤保险理赔的相关知识。

  工伤保险理赔程序
  企业参保职工因工伤残或死亡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自己写份工伤认定申请,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提交的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3.劳动局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4.伤者去有资质的医院做伤残鉴定(骨折的话最低也是10级伤残)
  4.把医院的伤残鉴定交给劳动局和用人单位(最好自己复印一份保存),劳动局会发“工伤认定通知书”给用人单位。
  5.单位开始赔偿,主要包括伤残补助金、医疗费。
  6、每月20日-30日办理工伤保险手续。

  工伤保险理赔相关知识
  1、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
  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里,要理解和把握“事故”的本质是“意外的损失或灾祸”,有渐进性(比如慢性中毒、血吸虫感染等)和突发性(比如工架垮塌、高空坠物伤及等)两种,不可拘泥于突发性一种情况。
  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1.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1.4患职业病的;
  1.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2.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2.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但是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3.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3.2醉酒导致伤亡的;
  3.3自残或者自杀的。

  慧择提示:以上为您介绍了工伤保险理赔的基本流程以及工伤类型等相关知识,希望这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到当地社保局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