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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信用保险可实现商业化保外贸企业发展

更新时间:2014-05-09 09:04

  【摘要】出口信用保险的推出可以有效解决我国外贸企业“有单不敢接”、“有单无力接”的难题,上海财经大学副教授李晓洁议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应该实现商业化来促进进出口企业的发展。

  2013年,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直接和间接拉动出口5200多亿美元,共支持企业通过出口信用保险获得融资超过3700亿元,促进和保障了1400多万个与出口相关的就业岗位。但李晓洁认为,我国的出口信用保险基本上由中信保公司独家经营,也会导致一些问题,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制约承保能力。

  数据显示,我国出口信用保险虽然绝对数较大,但相对数处在中等偏下水平。截至去年三季度末,出口信用保险对我国出口覆盖率达14.6%。李晓洁称,与发达国家相比,英国的渗透率达45%左右,日本为50%。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渗透率仍有差距,促进出口贸易有必要提高出口信用保险的渗透力。

  她认为,中信保的资金靠财政拨款,尽管公司2011年获得汇金200亿元的注资,放大了存保规模,但后续的力量比较薄弱,风险准备金比例也低于全球平均水平。净赔付率较高,分摊成本会导致费率较高,影响到企业的投保成本,特别是制约中小企业投保。此外,中信保的独家经营也会导致出口信用保险市场的资金、人力资源等无法流动,区域发展不平衡。

  据了解,2008年12月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研究开放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市场,引入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竞争,支持出口贸易”。中国平安董事长马明哲在2010年的“两会”上提案表示,我国的出口信用险存在覆盖率低、服务网点少、市场整体承保能力低等三个方面的问题,严重制约了我国出口贸易的健康发展。他建议,允许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经营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国家政策性保险公司提供再保支持。在市场化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可以借鉴国际市场的发展经验,将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交由商业保险公司经营,政策性信用保险业务由国家指定的政策性保险公司经营或者委托商业保险公司经营。

  财政部已同意人保财险2013年1月起试点开展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即保障信用期限一般在1年以内、最长不超过2年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以加强对小微企业的风险保障服务。据媒体报道,截至今年3月底,人保财险在除西藏外的37家分公司成功出单,向遍布全国的1000多家出口企业提供了近90亿美元的风险保障,成功催收和支付赔款300多万美元,初步完成了业务的全国覆盖。

  慧择提示:我国的出口信用保险目前商业化程度还不够,应该放开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市场,引进商业化运作来加快出口信用保险的发展步伐,为外贸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