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国家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大病保险制度,为了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实行全区范围内实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覆盖。
媒体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广西未列入城乡居民大病养老保险试点的7个市将启动大病保险各项准备工作,力争年内在全区范围内实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覆盖。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雷震介绍,广西钦州市和柳州市作为广西第一批大病保险试点市,2013年人均筹资标准为30元左右,所需资金分别从居民医保基金和新农合基金中划拨,个人不需额外缴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让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经营。
媒体了解到,2014年,南宁、崇左、北海、防城港、百色五市已列入广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第二批试点,届时,在新增试点城市中,大病保险所需的资金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不会额外增加群众个人缴费负担。
参与大病保险的试点地区,群众不需要额外缴费,目前上述五市已进入试点准备阶段,陆续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开展招投标工作,二季度开始理赔报销。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知道,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实行全区范围内实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覆盖,进一步减轻了中低收入者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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