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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县大额医疗费用救助保险缴费至每人每月7元

更新时间:2014-05-06 08:45

  【摘要】据了解,为保障居民不受大额医疗费用而影响生活水平,保康县将实施新规,对大额医疗费用救助进行新的缴费标准。原来的每人每月14元调整为每人每月7元。

  按照市级统筹政策的相关规定,“三险”市级统筹三年过渡期将于2014年6月结束,自2014年7月开始,“三险”政策与市级统筹政策将实现全面并轨。据悉保康县将从2014年7月开始调整大额医疗费用救助保险缴费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4元调整为每人每月7元;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救助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16.5万元调整为20万元。由此将结束市级统筹三年的过渡期限,使广大重症医保患者得到实实在在的医保实惠。

  慧择提示:通过上面信息我们了解到保康县大额医疗出新规,救助保险缴费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4元调整为每人每月7元,群众得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