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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社保局:缴费累计15年退休后方可领取

更新时间:2017-08-26 11:36

  【摘要】近日,有一市民反映,在自己《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中“单位划入”部分显示为0,认为企业未帮其缴纳养老保险。在社保局打印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中“单位划入”显示为0,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近日有东莞市民反映,前不久查社保缴费发现,《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中“单位划入”部分显示为0,认为企业未帮其缴纳养老保险。对此,东莞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06年7月1日起,企业交的养老保险费全部划入统筹基金账户,在社保局打印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中“单位划入”显示为0,就认为单位没有缴费,这是一种误读。

  缴费累计15年退休后方可领取
  东莞市社保局介绍,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将全部存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用于发放养老金,退休前不可随意提前支取。对于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据介绍,参保人跨省流动就业的,养老保险可跟人转移。转移资金有二部分,一是“个人账户储存额”(包括本金、利息,属参保人个人所有);二是“统筹基金”(单位缴费,按缴费工资的12%转移),划入转入地统筹基金。
  东莞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特别强调,市民如仍有疑问,可关注东莞社保微信,并在线咨询(微信号:dgsi12333)或致电12333。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知道,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对于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