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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停售”易引消费者盲目购买 险企应慎用

更新时间:2017-08-27 19:15

  【摘要】在各险企拼完第一季度业绩之后,一些险企将重点从拼规模向拼价值转移,但值得注意的是,险企在调整过程中虽然产品有更新,但是玩法无更新,依旧用的是“打停售”等传统手法。

  受银保新政等因素影响,各大保险公司几乎都赶在一季度结束前力推短期险,实现保费规模进一步攀升。从有关数据来看,今年一季度寿险公司银保新单保费为3150亿元,较去年一季度增长112%,相当于去年全年保费的67%。

  考虑到银保新政实施后对渠道的打击,以及往年二季度所处的调整期,诸多险企已经开始在个险、银保、电销等全渠道布局健康险等高价值型产品,以期能为偿付能力及利润增长做贡献。但值得注意的是,险企在调整过程中虽然产品有更新,但是玩法无更新,依旧用的是“打停售”等传统手法。

  慎用“打停售”营销
  “打停售”是险企在营销上最为常用的促销手段之一,而与停售相衔接的一般都是新产品的升级换代与涨价,这在二季度开端的寿险市场上也随处可见。
  媒体从多家公司了解到,不少险企都将自己过往力推的明星产品打上停售牌,并将接棒产品费率上涨、保费提高等作为宣传卖点。有业内人士分析,此轮停售潮主要受到费率市场化政策及新重疾表研发应用的影响。
  “现在寿险产品在营销方式的探索上已经陷入了瓶颈,除了目前在网销新渠道有一些以搞噱头为主的创新外,保险营销一直都没有特别好的方式出现,而‘打停售’是一种相对效果明显的方式,虽然保监会有规定会处罚,但其实基本上没听说哪家保险公司因为‘打停售’被真正处罚。”上述保险销售公司总经理表示。
  保监会曾于2012年下发《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规定,一旦发现保险公司以停止使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进行销售误导的,保监会将责令其改正,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信息我们可以获知,保险公司应慎用“打停售”,因其容易引发消费者的盲目购买,所产生的直接后果即保险纠纷的增多及退保率的高企,这些都会对保险公司的健康经营产生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