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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以房养老”试点难以推广

更新时间:2017-08-26 18:31

  【摘要】2013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引发舆论广泛关注,按计划“以房养老”政策会于2014年上半年试行推广。而近日在北京试点确发现启动至今4个月期间,有人咨询却无人真正办理。

  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红兵在与市民交流时表示,以房养老是去年非常热的话题,实际上这一概念被曲解,也被误解了。他强调,这只是一种金融产品,并不是政府的基本养老服务政策。

  目前的“以房养老”也被称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或者“倒按揭”。是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在老人去世后,银行或保险公司收回住房使用权。“可以说是抵押自己的房子获取后续的服务。”李红兵表示。

  “比如住在三四环以内,如果把房子做一个置换,发挥好它自身所在地区租金的价格,在其他地方再选择一个居住地方,这种差价本身就是可以去利用的资源。”李红兵表示,如果想把房子当做一个资产、一个资源,更好地利用好它,这个大的概念都应该叫做“以房养老”。

  李红兵透露,包括北京在内的几大城市,保监会正在做相应的试点,其中北京右安门街道已展开。

  媒体从右安门街道获悉,2013年年底,街道开设了“以房养老”服务平台。有不少市民都来咨询过,但迄今为止,4个月当中却并没有任何居民真正办理该项业务。

  “去年年底时,一家保险公司联系到我们,表示愿意联合街道办理"以房养老"的服务,因此街道也是作为一个服务平台,主要是提供该政策的咨询。”右安门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告诉媒体。

  据悉,这项政策主要针对失独、孤寡老人等,但往往老人的想法都比较传统,不愿意轻易将房子置换出去。另一方面,一些有多套住房的老人,又会觉得自己办理“以房养老”,会让人觉得自己的子女并不孝顺,因此可能更愿意自行出租房屋。

  慧择提示:开展“以房养老”在国外一些国家已有成熟的做法。这次国务院《意见》借鉴国际经验,提出开展这方面的试点,是积极慎重稳妥的,目的是探索符合国情、满足老年人不同需要、供老年人自主选择的养老保险产品,扩大养老服务供给方式,进而构建多样化、多层次、以需求为导向的养老服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