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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意见》中提出哪些重要措施

更新时间:2014-04-16 18:04

  【摘要】随着国家在民生项目的财政支出不断加大,地方财政债务风险也不断增大的情况下,保监会积极鼓励险资支持民生项目建设,进而有效地弥补城镇化建设资金缺口。近日,保监会印发了《意见》,其中提到了包括六项主要措施。

  近日,保监会印发了《保险业服务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其中提到了包括商业养老和医疗健康保险、深化资金运用改革、服务开放型经济发展、发展责任保险、深化改革创新等六项主要措施。

  保监会称,这是为贯彻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2014-2020年)》相关要求。“实际上在2月中旬国务院出台文件之后,保监会相关部门就一直在调研和探讨。”有知情人士告诉《第一财经日报》,下一步,保监会将根据《意见》内容逐条分解工作任务,重点抓好《意见》的落实工作。

  《意见》中提出了六项重点措施,一是要统筹发展商业养老和医疗健康保险,完善城乡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缓解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人口转移带来的社保压力。二是进一步深化资金运用改革,创新资金运用形式,支持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以及养老健康产业、保障性住房等民生项目发展。三是从服务开放型经济发展、改善小微企业融资环境、为技术创新提供保险保障、服务低碳经济等方面提出要求,推动城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四是推进政府采购保险产品和服务,提升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效能。大力发展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责任保险,辅助政府创新公共管理方式。推动建立国家政策支持的巨灾保险制度,增强防灾减灾救灾应急能力。五是健全农业保险服务体系,促进新型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六是深化改革创新,逐步建立以保险企业为主体,新型城镇化市场需求为导向,适度监管政策激励为推动的保险创新机制,不断激发保险业服务新型城镇化的内在动力和活力。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信息我们可以获知,包括商业养老和医疗健康保险、深化资金运用改革、服务开放型经济发展、发展责任保险、深化改革创新等六项主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