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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了解意外险 不是所有意外都赔

更新时间:2017-08-27 16:19

  【摘要】何为意外保险,意外保险是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指。不小心崴到了脚,如果我们选择去了医院,不仅要支付高额的医药费用,还耽误工作。不仅如此,药费花了不说社保还不给报销,因为药费根本不够起付线,请假看病耽误工作不说,老板还扣咱工资。面对这些小意外我们就很有必要为自己买一份意外险。

  每个购买意外保险的人,都希望自己在遭遇意外事故时可以得到赔偿,可是您知道么?醉酒后被撞导致的意外事故会遭到保险公司拒赔呢。

  去年,王某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今年某一天,王某和朋友从饭店吃饭出来后,骑自行车回家时,与一辆迎面闯过来的汽车正面相撞后当场死亡。汽车司机在事故发生后便慌忙驾车逃逸,但最终被抓获归案。后经交管部门认定,汽车司机驾驶车辆发生事故后驾车逃逸,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而死者王某是在醉酒后驾驶非机动车通行,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应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事后,王某的妻子为获得保险赔偿,向保险公司提交了理赔申请书,但被保险公司拒赔。于是,王某的妻子再次找到保险公司,要求给付理赔保险金。保险公司却给了王某的妻子明确答复,王某虽然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但确实不能给予赔偿,因为王某和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时,合同中明确约定: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或管制药品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保险公司不予赔偿。而王某属于醉酒后驾驶非机动车而造成交通事故死亡,符合保险合同中免责条款的约定,所以保险公司不给付保险理赔金也是合理的。其实,该案例的主要原因在于投保人在投保时,没有对此条有失公平的约定及时提出异议。在保险合同签订时,保险公司已向第三人履行了对合同条款及责任免除条款的说明义务,而且第三人也承诺已将保险金额、保险费、受益人等有关情况告知各个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没有表示不同意见。

  因此,王某属于醉酒后驾驶非机动车通行,并导致自己在交通事故中死亡,这完全符合保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或管制药品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的保险公司责任免除条款的约定,所以,保险公司决定对投保人家属进行理赔的申请作出拒赔处理是非常妥当的。

  慧择提示:通过上面这则案例我们知道保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或管制药品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的保险公司责任免除条款的约定,保险公司可以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