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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人社厅:养老金普调和特调相结合

更新时间:2014-04-10 15:27

  【摘要】随着各地根据自省经济发展情况,纷纷调整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近日,宁夏也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普调每人月上调100元,同时按照本人缴费年限每1年每月调整4元。

  今年宁夏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范围是,截至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调整水平按照宁夏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的10%确定。

  调整分为普调和特调两部分:普调每人每月调整基本养老金100元。同时,按照本人缴费年限,每1年每月调整基本养老金4元,不满15年的按60元调整;对因工伤残已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不含因企业破产办理退休的5-6级工伤人员),缴费年限不满30年的按120元调整。特调包括提高高龄补贴标准,在原标准的基础上,每年龄段分别增加20元。调整后,月养老金低于2641元的企业退休军队转业干部,调整到2641元。对艰苦边远一类地区的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再增加5元养老金,三类地区的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再增加10元养老金。

  据统计,此次宁夏符合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共计40.93万人。新调整的养老金及1-3月份补发的养老金将于2014年4月份随同当月养老金一并发放到企业退休人员手中。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知道,宁夏也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普调每人月上调100元,同时按照本人缴费年限每1年每月调整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