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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债简介

更新时间:2014-04-10 17:10

  【摘要】地方债是指有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及地方公共机构发行的债券,是地方政府根据信用原则、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前提而筹集资金的债务凭证。它是作为地方政府筹措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而发行的,其收入列入地方政府预算,由地方政府安排调度。很多投资者都是地方债的持有者。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地方债的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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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念
  地方债即“地方政府债券”(Local Treasury Bonds)也被称为“市政债券”(Municipal Securities)。凡属地方政府发行的公债称为地方公债简称"地方债",它是作为地方政府筹措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而发行的,其收入列入地方政府预算,由地方政府安排调度。不少国家中有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及地方公共机构也发行债券,它们发行的债券称为地方政府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一般用于交通、通讯、住宅、教育、医院和污水处理系统等地方性公共设施的建设。地方政府债券一般也是以当地政府的税收能力作为还本付息的担保。

  形成根源
  地方债的历史根源:中央地方财权与事权的失衡
  中国地方财政失衡问题由来已久,由于中央和地方财权与事权的非对称性和不平衡发展,地方政府要承担大量的公共事务支出、地方税缺乏主体税种、税收渠道狭窄,必然导致财政捉襟见肘。因此地方政府长期面对资金缺口是地方债务问题的根源。为了平衡支出,地方政府不得不寻找另外财源以弥补收支失衡,因此土地财政和债务性融资成为地方财政的普遍模式。
  地方债的现实根源:地方政府的举债冲动
  目前中国经济增长模式依然是主要依靠投资拉动经济增长,再加上以GDP为核心的地方官员政绩考核体系,使得地方政府为了拉动GDP增长而大举借债投资。

  债权人
  与国外深陷债务危机的国家不同的是,中国的地方政府债务是内债,债权人主要是国内机构和个人。审计署2011年的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和今年的36个地区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显示,地方政府债务“债权人”主要有三方:银行、地方债券、其他单位和个人。
  最主要的债权人——银行
  银行一直是地方债的“最大债权人”。在2010年底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中,银行贷款占79.01%;截至去年底,36个地区的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中,银行贷款占78.07%。
  地方债券
  一些地方政府在监管层收紧融资平台贷款规模之后,通过融资平台发行城投债等方式进行债务融资,将地方债务转移至银行表外。这部分债权人主要是一些机构投资者。
  其他单位和个人
  对比36个地区2010年底、2012年底的债务余额发现,两年来银行贷款占比下降5.6%,而其他单位和个人125.26%。单位和个人投资者债权激增的原因主要是一些地区违规集资、变相融资,例如通过高额利息向公众集资。

  优缺点
  优点
  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债券,无疑解决了地方政府财政吃紧的问题。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地方人大通过的发展规划,更加灵活地筹集资金,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更主要的是,由于地方政府拥有了自筹资金、自主发展的能力,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将会更加成熟,地方人大在监督地方政府方面将会有更高的积极性,中国的政治体制将会得到进一步巩固。
  缺点
  地方政府发行债券筹集资金面临着《预算法》的制约。我国《预算法》严禁地方政府举债,地方政府发行债券必须修改法律,而这样做就意味着,在短期内地方政府发行债券不会成为现实。
  地方政府发行债券将会产生一系列的法律问题,如果没有严格的约束机制,一些地方政府过分举债之后,将会出现破产问题。而我国目前尚未对政府机关破产作出明确的规定,一旦地方政府破产,中央 政府将承担怎样的责任,地方人大将作出怎样的安排,所有这一切都必须通盘考虑。

  慧择提示:我国所谓地方债券,是相对国债而言,以地方政府为发债主体。同中央政府发行的国债一样,地方政府债券一般也是以当地政府的税收能力作为还本付息的担保。地方政府债券的安全性较高,而且投资者购买地方政府债券所获得的利息收入一般都免交所得税,这对投资者有很强的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