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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鸿盈两全保险(分红型)”有什么特点

更新时间:2014-04-04 14:43

  【摘要】对不是常买保险的您来说,您对“国寿鸿盈两全保险(分红型)”有多少了解呢?下面小编就来为您解答国寿鸿盈两全保险(分红型)到底有什么好的,它的优势在哪里。

  主附险类别主险
  保险类别(按保险责任)投资理财保险。
  适用人群凡出生三十日以上、七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缴费方式保险费的交付方式为一次性交付和分期交付。
  保险期限保险期间分为六年、十年和十五年三种,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保险期间。

  产品特色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一次性交付保险费的,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
  二、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一次性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
  三、被保险人乘坐火车、轮船或航班班机期间因意外伤害身故,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一次性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3;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3。
  被保险人在乘坐火车、轮船和航班班机期间外因意外伤害身故,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一次性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2;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2。

  慧择提示:综上所知“国寿鸿盈两全保险(分红型)”是中国人寿在银行保险渠道推出的一款新型分红险,于2010年2月1日上市。为被保险人提供了高达两倍保险金额的意外身故保障和高达三倍的火车、轮船、航班意外身故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