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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社保局规定:符合二胎政策者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更新时间:2017-08-27 05:34
  【摘要】针对广大民众比较关注的单独二孩家庭能否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政策的问题,近期,湖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宣布,生二孩的职工,应和生一孩时享受同样的生育保险待遇,单位若不为已育职工参保,职工生育二孩的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埋单。这一举措无疑将为广大二孩家庭带来了福音。

  省“单独二孩”政策已启动,昨日,省人社厅相关负责称,女职工生育至少可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如单位未为员工参保的,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计算,由用人单位支付。

  生二孩的女职工同样可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其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的医疗费用,也要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慧择提示:湖北二孩家庭同样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的优惠政策,而生育保险是有国家政府部门推出的优惠政策,它只能针对二孩职工家庭提供一定的福利补贴,无法针对孕妇和胎儿的疾病提供保障,所以广大二孩家庭而要进一步完善孕妇和胎儿的保障最好还要搭配一份商业保险,即母婴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