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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保险发展潜力大

更新时间:2014-03-25 08:50

  【摘要】租赁保险起源于外国,在国际盛行一时,由于经济发展的需要,国内日益重视保险租赁的发展,租赁保险市场广阔,发展潜力巨大。

  租赁保险最早出现在日本。日本政府为了通过发展租赁业以振兴机器工业,推动中小企业机器设备的现代化,于20世纪70年代初创设了“机械类租赁信用保险制度”,并规定其适用对象是租赁合同项下特定的机械。据悉,目前国内租赁保险初始保险期限一般为3年,之后每年投资者可以选择是否续保,赔偿比例为90%-95%。保险期限最长为20年,投保项目应符合中国国家利益。

  国际经验表明,信用保险是与立法、监管、会计、税收并举的租赁行业五大支柱之一,对租赁行业的全局发展起到协调各方、促进融通的“润滑剂”作用。相比国外成熟信用保险市场,在租赁保险的市场普及度上,我们与发达国家还有很大差距。2005年的统计数据显示,美国等发达国家30%以上的投资通过租赁方式实现,而中国的租赁业务在投资领域的渗透率仅为1.3%。也就是说,我国企业普遍缺乏对租赁的认识和把握,相关支持手段也很缺乏,只有极少数企业运用了租赁方式参与国际竞争。

  进入21世纪,特别是2003年以后,大量企业到境外投资。新形势下,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的过程中,一方面设备的技术含量在增加,将来可能会出口到一些发达国家,由于发达国家有比较成熟的融资租赁销售方式,企业必然会考虑融资租赁方式。另一方面,在发展中国家转移一些具有相对优势的产业,向发展中国家出口一些设备,以租赁的方式都有很大的优势。

  慧择提示:租赁业的快速发展给租赁保险带来了千载难逢的机遇,“机不可失失不再来”,保险租赁发展空间很大,需好好抓住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