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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消费者协会:完善监管让网销保险更加有保障

更新时间:2017-08-28 14:33
  【摘要】昨天是我国消费者协会日,会上相关领导人发布了2013年年度十大事件除了光盘行动、苹果终结“霸王条款”等,其中包括了2013年的网销保险保障问题,回顾2013年我们最大的感受就是互联网金融升温迅速,那么在新一轮互联网金融浪潮下,网销保险的发展前景如何?

  保险行业协会统计的数据显示,2011年至2013年的三年间,我国互联网保险业务的规模保费从32亿元增长到291亿元,三年间增幅总体达到810%,年均增长率达202%。而伴随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发展,暴露出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每逢节假日,众多险企在网销平台使出浑身解数营销产品,打出了各种旗号,可谓噱头十足。爱情险、土豪险、脱光险、赏月险等等粉墨登场,赚足了人气,然而热闹过后却给人留下“一地鸡毛”的感觉。在互联网市场上的保障型保险产品经营也存在不少乱象,航意险尤为突出。

  尽管目前在各大投诉平台上鲜见互联网保险被诉的案例,但互联网保险的规范性与安全性并不是完全没有可质疑的地方。

  “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宣传和销售保险产品,首先应制定统一、规范的宣传销售文本和用语,合作机构不得进行擅自修改。”

  保监会此前向各保监局及人身险公司下发的《关于促进人身保险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规范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对保险公司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规定了多项要求。

  如在万能险等理财型保险的推介页面,规范的“投保”一词使用已经较为普遍,但“退保”“现金价值”等保险相关的概念并不多见,而取而代之的是“赎回”“领取”等词汇。

  这种概念模糊的宣传也实际上对部分消费者造成过误导。如某险企在余额宝平台推出万能险时,购买者就有部分不知产品“实乃保险”内情的情况,其中还有成功抢购者在得知买的是保险后选择退单的。

  《通知》还将保险公司的在线客服等服务过程纳入规范性监管,规定保险公司通过在线客服、即时通信工具、电子邮件等互联网通讯方式向消费者提供咨询、答疑、推介等服务等宣传和销售时,一样要做到规范、准确、客观等监管标准。

  针对《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客观披露投连险和万能险产品过往收益水平,记者看到,部分万能险产品只披露了过往收益水平中较高的部分,并未展示此前更长时间范围内的较低业绩。

  事实上,除了理财型保险产品的互联网经营存在不规范的情况外,在互联网市场上的保障型保险产品经营也存在不少乱象。

  北京市中高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滨近日就向保监会提交了《关于进一步依法规范航意险经营 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同权利的律师建议》,他在其中提到几个典型案例,反映航意险存在强制投保、无法满足投保人指定受益人的要求、无法获得保险单及承保公司信息、被保险人家属无法获得保险信息的现状。
  李滨认为,“航意险市场经营乱象依然存在,而且在互联网保险市场上的混乱程度更加严重,保险消费者合法的法定权利依然得不到充分的保障。”

  慧择提示:纵观2013年的网销保险市场,各种市场乱象还是会出现,进而给网销保险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阻碍作用。但是同时2013年的互联网金融浪潮也让我们感受到了网销保险的发展前景十分可观,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通过监管部门的得力调整,网销保险一定会朝着更加正规、专业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