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责任保险:缓解医患纠纷的关键
更新时间:2014-03-06 10:05
【摘要】由于医患矛盾而引发的纠纷数不胜数,最终的结果导致两败俱伤,医疗责任保险的出现使得医患矛盾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缓解,可以说说医患矛盾解决的关键。
全国政协委员、第四军医大学校长赵铱民表示,医患纠纷难以化解的根子,还是责任和赔付问题没理清。他表示:“为什么马路上司空见惯的交通事故,一般都能很快化解?重要的原因是,有保险。在医患纠纷中,要想方设法转嫁执业风险,减轻经济赔偿负担,医疗责任保险就成为解决问题的良方。”
在一些地方的实践中,医责险也很好地发挥了化解医患矛盾的作用。上海保监局表示,自2002年推出医责险以来,上海保险业累计处理医疗纠纷12264起,支付赔款3.28亿元;保障范围日益拓宽,保障程度逐步加大。
新疆保监局的信息显示,截至去年年底,新疆医疗责任保险共有220家地方及53家兵团医疗机构参保,其中地方及兵团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参保率分别达78.17%和57.89%。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累计接报案1180起,调解受理845起,调解成功720起,调解成功率达85.3%,累计调解赔付3212.7万元。
由此看来,个别地方的实践取得了一些成功经验,发挥了医责险的作用。但整体上看,我国医疗责任保险的覆盖率尚不足10%。业内人士认为,谁来为医疗责任保险买单是决定医责险能否顺利推进的关键因素。据了解,目前,这笔费用一般由医院承担,或者医生个人购买,但二者均缺乏积极性。
“在国家医疗分配体制不改革的前提下,国内推行强制医疗责任保险,保费无论由医生支付,还是由医院支付,这笔保费最终转嫁给患者,医患关系将更加紧张。”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一位教授如此认为。在北京一家二甲医院工作的陈大夫则表示:“如果政府不出钱,医院不买单,全凭医生个人购买,负担太重,不会考虑。”对此,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表示,联合有关部委加强对医疗责任保险的调研,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推进医疗纠纷调解机制建设。
慧择提示:医疗责任保险很好地处理了医患纠纷,但是医疗纠纷调解机制还需要进一步的推广和完善,这样才能更进一步彻底解决医患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