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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昊指出:金融保险的建设目标

更新时间:2014-03-03 10:03
  【摘要】作为农业大国的我国来说,国家非常重视农业的发展,当然也包括农业保险的发展。近日,哈尔滨召开了全省创新农村金融保险服务工作会议,陈昊指出了金融保险的建设目标——“农业强、农业富”。

  陆昊指出,近年来我省涉农金融保险工作总体上势头良好、供给不足、潜力很大。势头良好表现为涉农贷款余额持续增长,占全部贷款比例不断递增,去年涉农贷款达4667亿元,增长758亿元,占贷款增量的50%;金融机构实现了乡镇全覆盖;全省种植业承保粮食作物面积超过1亿亩,受益农户54.5万户。供给不足表现为涉农潜在需求仍不能得到满足、直接融资比重低、保险保障水平不够等。我们有多年来现代农业大发展带来的各种融资、租赁、保险等业务需求,有“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政策支持,有过去很好的工作基础,潜力很大。

  陆昊强调,要全面落实国务院批复的《黑龙江省“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有关创新农村金融保险服务的各项要求。创新农村金融保险服务发展的关键是让农民“拿到钱、成本合理、操作便利、产品及周期设计合理”。要创新农村金融保险组织体系,大力推动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服务机构在农村发展,全面提高金融保险服务能力;创新农业农村金融保险产品,满足农村多样化需求;创新融资担保方式,拓宽融资担保范围,从根本上解决农村融资难的问题;完善农村金融保险监管机制,控制金融风险。

  陆昊强调,政府在创新农村金融保险服务方面要注意几个方面的问题:一要把握好“农业强”和“农民富”的关系,金融问题涉及金融机构、农民、企业等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政府既要促进农业强,还要注意农民富,注重公平。二要注意市场化,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财政补贴等政府资金要撬动更多社会资金,支持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选准介入点。三要注意普遍性,金融产品和服务设计要具有能够大规模推广的普遍性。四要注意多样化、简单化,涉农金融产品可以多样化,满足不同客户需求,但一定不能太复杂,要让广大农民弄得清、用得了。五要注意规范化,在创新金融产品过程中,做到边干边总结、边干边规范,尤其是符合《银行法》等现行金融法规的刚性要求。省委副书记陈润儿、副省长吕维峰出席会议,省委常委、副省长郝会龙主持会议。

  慧择提示:各行各业发展的紧密性决定了现代农业发展离不开金融业的有力支持。农村金融是促进农业加快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要高度重视农村金融保险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