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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忘出国旅行经商前买保险

更新时间:2008-12-18 10:40
  出国的安全隐患让我们再次把视线转向保障型保险产品,它以其它金融工具无法替代的防风险功能成为百姓生活的有力后备。针对境外旅游、经商人士,要获得海外救援的管道有二种方式,一是投保寿险,二是出国前投保旅行平安险。
  一般而言,一份比较完整的境外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内容包括:一、因意外事故所发生的身故及残废保障;二、意外伤害医疗保障;三、针对突发疾病提供的“海外突发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四、海外救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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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预警海外风险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开放力度的不断加大,本市因公出访、招商引资、贸易洽谈、参加国外展览和会议、外派劳务、工程承包和常驻海外的人数不断上升。去年,仅市外经贸委审批的本市因公出境团组就达2252个;出境人数10037人。与此同时,境外各类突发事件也威胁着本市出境人员。
  从去年开始,市外经贸委、市外资委出台并开始实施《关于做好本市人员在境外商务活动中发生突发事件报告和处置的通知》。因公到境外招商引资、贸易洽谈、参加展览或会议,如果遭遇战争、恐怖袭击、暴力侵害、车祸、抢劫、自然灾害等意外突发事件,已经有了预警和处置办法。
  《通知》规定,本市因公外派人员在出境前,均应接受政治经济形势、外交政策、外事纪律、境外地方习俗等方面的教育,必须购买有关医疗保险、航空保险,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每个出境团组必须设立团长和临时领导机构。在外遇到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机构,并报告上海的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
  国内买保险国外也能赔
  对一些商务人士而言,并不清楚国外的保险规则,在异地投保显得不太实际,但在本地投保又惟恐理赔麻烦。对此,保险专业人士给予了很确定的说法:只要出国前在国内买好保险,出国再远保险公司一样“管”。在国内买了人身伤害险、意外险的顾客如果在国外遇到伤亡情况,保险公司一样给予理赔。
  在目前的保险市场上,不少保险公司已经推出了专门针对出国人员的保险。
  在财产险方面,中国公民同样可以在国内为财产进行保险,而不必在前往的国家买。一旦在国外发生意外遭受了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也一样赔偿。如果在国外发生事故导致财物损失,首先是向事故的责任人索赔,如果索赔不成功,被保险人可以委托保险公司继续索赔。而在继续索赔之前,保险公司会预先支付赔偿给被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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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暑期境外旅游保险指南
  随着SOHO一族的增多,暑期不仅仅是学生外出旅行的专利,也是不少自由职业者集中安排休假的时期。很多境外旅行的游客依然抱有这样的观念:如果购买了保险,多数情况是白花钱。可一旦发生事故了,也只能打落牙齿往肚里咽。
  其实,外出旅游特别是境外游中,不可预知的风险会大大增加。如果能有效地转移风险,除了能让人心里更踏实外,更能在万一出现意外情况时从容应对。所以,出门前确认自己的保险情况,补足相关险种是十分必要的。
  现在各大保险公司推出的旅游保险种类较多,条款也不尽相同。但基本上,可以把旅游保险能提供的保障归为三类,一是救助保障,另一类是人身伤害保障,还有一类是财物损失保障。
  *旅游救助保障
  在整个外出旅游期,遇到问题或事故时可以得到有效援助。一些保险公司与国际救援组织合作推出了附加救援服务的旅游救援险,它将保险公司的一般事后理赔向前延伸,变为在事故发生时及时有效的救助。
  出国旅游的人越来越多,当你在陌生的环境中面临语言的障碍,发生意外事故时或者因不谙当地法规而引起法律纠纷时,如果有了这种旅游救援保险保障,只要拨打电话,就会获得无偿救助。
  *人身意外伤害保障
  针对旅行中不同的阶段,人身意外伤害保障可分为乘坐交通工具时的车船、航空意外伤害险,住宿期间的住宿意外伤害险,在旅游景点游玩时的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等不同的险种。
  旅客如因意外事故导致旅客死亡、残废或丧失身体机能的,保险公司除按规定支付医疗费外,还要向伤者或死者家属支付赔偿。
  有的保险条款还有意外双倍赔偿:如受保人自费乘搭公共交通工具或乘搭私家车遭到严重意外时,受保人将得到双倍的赔偿额。
  *财物损失保障
  财物损失保障针对旅行当中发生的造成财物损失的意外情况,给予被保险人的赔偿。比如:紧急医疗运送、运返费用;个人行李财物的丢失损坏、行李延误、取消旅程、旅程延误、缩短旅程等等意外,保险公司都是可以提供赔偿的。
  另外还有个人责任险:若受保人因个人疏忽导致他人身体受损或财物损失而依法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可代为赔偿。
  总的来说,出境游应该选择包括境外救助的险种;出境自助游应该选择对人身安全和财物有更多保障的险种;而随团游,则应该在签订旅行合同时,确认旅行社是否为您上了该上的保险,因为旅游人身伤害险是旅游管理部门强制要求旅行社为旅客上的险种,其他补充险种,您可以视需要加以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