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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将合并实施

更新时间:2014-02-27 15:24
  【摘要】统一城乡养老保险意见出台后,我国将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尽快实现新农保城居保制度合并实施。那么养老保险有什么变化呢?

  新农保城居保“四个统一”
  这位负责人介绍,2009年和2011年,我国先后启动实施新农保和城居保试点,并于2012年在全国所有地区推行。截至2013年底,全国参加新农保和城居保的总人数达到4.98亿人(其中城镇居民2399万人),其中按月领取养老待遇的城乡老年居民1.38亿人(其中城镇老年居民近1000万人)。
  这位负责人介绍,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突出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统一制度名称;二是统一政策标准。原来新农保、城居保对每年缴费标准分别设置了5个档次和10个档次,这次统一制度归并为100元至2000元12个档次。三是统一管理服务。将新农保基金和城居保基金合并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逐步推进省级管理,按国家统一规定投资运营。四是统一信息系统。

  多缴多得、个人账户终身累计
  这位负责人介绍,增设1500元、2000元两个档次,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增加到12个档次,主要是为有更高缴费意愿和能力的居民提供更多选择,这是总结地方实践经验的结果,同时也使多缴多得的机制更加明显。意见规定,对选择较高缴费档次的,地方政府应适当增加补贴金额;特别明确规定,对选择5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进一步强化了多缴多补的激励机制,有利于引导城乡居民选择较高档次缴费。
  这位负责人介绍,意见明确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于农民工这样的城乡流动就业群体,应积极引导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意见还明确,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也就是说,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经建立,无论在哪里缴费,也无论是否间断性缴费,个人账户都累计记录参保人权益。如果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意见规定,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即使是参加了其他的社保制度(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也可以全额转移。除个人缴费外,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和其他资助也都计入个人账户,体现了国家对参保人缴费的支持。

  慧择提示:新农保和城居保合并实施后,并不意味着每个人都可以领取同样的养老金待遇,而应当理解为统一制度为每个人提供了同等的机会和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