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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待遇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7-08-26 16:47
  【摘要】生育保险作为社会保险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为女性谋福利的一种表现,那么,女性保险中的生育津贴待遇是什么呢?

  女职工计划内生育或计划内怀孕流、引产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发放,职工享受生育津贴期间单位工资(指缴费工资基数项目)停发。生育津贴以本人当年(或上月)生育保险个人缴费月工资基数除以30,作为一日应计发的生育津贴,按对应享有的天数一次性计发。

  (1)生育顺产的为90日,晚育的增加60日;难产的增加15日;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胎,增加15日;

  (2)妊娠4个月以上引产或死胎的,为42日;妊娠4个月以下流产的为15日至30日。

  慧择提示:女性职员参加生育保险,可以享受到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两种待遇。来帮助生育女职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