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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险投保技巧

更新时间:2014-02-13 13:47
  【摘要】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消费观念的转变。现在大部分人都会选择一份意外险来规避风险,降低损失。那么,投保意外险需要注意哪些呢?

  风险无处不在
  根据市场调查,不少市民对意外险的认识都存在一定的误区,“我不常出门,也很少去旅行,上班待在办公室,意外事故离我很远,没必要买吧?”大部分市民的这种心态明显地表现出缺少风险管控的意识。其实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难免遇到磕磕碰碰的小意外,如走在路上被不知哪来的异物砸伤;又如乘坐交通工具发生事故导致伤残、身故,等等这些都属于意外事故,是无法预知、不可避免的。
  不幸发生意外事故后,不仅要承受身体上的痛苦,还会造成经济上的损失,给亲人带来精神上的负担,可以说是身体、经济和精神上的三重付出。意外险针对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给付保险金,可以缓解家庭经济压力。因此,人们应该树立风险管控意识,将意外险作为转嫁风险的“安全阀”,如果不幸遇到意外,就可以享受到意外险带来的基本保障。

  合理选择附加险
  在投保意外险时,建议意外伤害保险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同时购买。购买数家公司的意外伤害保险,并无冲突,投保人在不同的公司重复投保,都能得到理赔。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则不同,其赔偿的标的,是一个事件或行为,即遭受意外后,对就医或接受其他帮助时费用的实际支出的补偿,最高限额是以本次花费为限或合同约定的限额。
  投保人在购买主险时,可考虑附加一个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补贴。这是在受到意外伤害需住院时的经济补助,是一个独立的补贴。它与上述两个保险不冲突,如果在不同公司购买,可同时获得补助。所以,投保人在购买意外险时,一定要考虑周全,不要因漏买、错买险种而不能获得理赔。

  投保时需谨慎
  一、市民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应要求保险公司向投保人、被保人出示或递交保险合同条款,出具该险种的保险条款,并要求保险公司对意外事故的概念、定义及其所有的免责条款等,向投保人进行说明,否则,被告免责之说辞不发生法律效力。
  二、由于意外险合同条款相对比较简单,保险利益也简洁明了,保费较为低廉,因此购买流程并不复杂。除了传统的代理人渠道之外,网络销售方式也开始逐渐流行。投保时,可以选择一些短期的、功能单一的意外险,如保障内容简单、保费低廉、条款清晰的旅游意外险等,可以通过保险公司自助平台去购买,注意保存好相关记录。
  三、如不幸发生意外事故,投保人需注意保留由警察局、医院等合法机构出具的相关凭证并保留存根,为日后可能发生的诉讼纠纷提供证据,增加胜诉的砝码。如果保险公司拒绝理赔,并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投保人可以借助法院要求保险公司出具详细说明和证据,为自己谋取正当利益。
  四、谨防购到“手撕”保单。保监会明令禁止以“撕票”方式经营短期意外险。所谓撕票方式出据的保单,是指保险金额、保险费、保险责任等内容固定印制在撕票式保险凭证上,但无记载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姓名和有效证件号码,销售时也未实现电脑联网出单,保单原始信息未能实时进入公司核心业务系统的保险单。例如,随汽车票、火车票、公园门票一起出售的公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铁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旅游景点旅客意外伤害保险等。投保人在支付保费的同时一定要拿到保险公司出具的正规保单,确保保障责任正式生效。

  慧择提示:购买意外险时,要了解所购买险种的免责范围、承保事项及理赔等条款,以免出现理赔纠纷。还要如实填写保单,避免填写错误信息而令保险公司拒赔,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