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大病保险将实现及时结算服务

更新时间:2017-08-26 17:26
  【摘要】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随后在2014年2月8日从国务院医改办获悉,2014年将全面推开全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建立健全由医改办牵头,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卫生计生、保监等部门参与的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尚未制定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省份,要在2014年5月底前出台有关文件并报国务院医改办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各地还应强化大病保险的宣传和政策解读,使群众了解政策实惠,能够“求助有门”。

  通知还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利用全国网络优势,为参保人员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异地结算等服务,确保群众方便及时得到大病保险补偿;建立大病保险信息通报制度,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待遇水平、年度收支情况等要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国务院医改办将对各地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慧择提示:具有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重要意义的大病保险工作,今年加速推进,并逐步扩大实施范围。而且“一站式”即时结算、异地结算等服务,让人们能够及时可以及时进行医疗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