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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销保险赠送产品的保费不得超过5%

更新时间:2014-01-24 14:23
  【摘要】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互联网的优势也日渐凸显出来。为了规范网销保险市场保监会下发《关于印发〈加强网络保险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在线买保险“返”现金礼券
  昨日,媒体人在多家网络保险平台看到,预期年化收益率达6%、7%以上的产品,显示在页面最顶端。如某寿险公司推出的某款万能险险种,预期年化收益率达7%,而另一家寿险公司推出的万能险,预期年化收益率达7.12%。不仅收益高,部分险企为了吸引客户,还推出回馈集分宝、电子购物券、加油卡、电话费、变相赠送现金等活动。
  如某保险官方网站的QQ客服人员介绍,在线购买相关险种后,即可获得首年保费20%的京东电子购物卡的返还。参加活动的保险产品均是长期型缴费的健康险,包括养老保险、健康医疗险、女性保险、定期寿险等。
  而国内某大型保险公司的官网最近推出“购买境外旅游保险、国内旅游保险等相关产品,单张保单满300元即赠送50元的一号店礼品卡,多买多送”的活动,此外,包括北京、上海、广州、天津、南京等全国38个城市的客户在线购买指定保险产品,保费满200元即可获得1元电影票1张;满400元可获得2张,以此类推。
  另一家保险公司在官网上推出网络客户专享的活动,在线投保车险的客户可以享受蓝牙耳机、行车记录仪等奖品抽奖。不少险企还借着淘宝网平台以返现金或优惠券的形式进行车险促销,如投保车险满1200元立减100元现金,满2400元立减200元现金,以此类推最高减500元。

  保险赠送产品不得超过总保费5%
  “客户通过网络投保,通常能够获得较优惠的价格。如果保险公司再承诺赠送一定的奖品,那么对客户的吸引力将大幅提升。”某知情人士透露,以前,公司或代理人在线下卖保险送礼品的情况时有发生,但如今这种将“返现”的促销手段搬上网络平台涉嫌违规操作。
  保险业内人士表示,根据保监会下发的《通知》规定,赠送保险的保费及与保险直接相关的物品和服务的成本,累计不得超过对应保险产品总保费的5%。向普通消费者赠送保险的,对每人所赠送保险的保费不得超过100元。
  媒体人了解到,目前,已有多家保险公司改变营销方式,将买保险送礼环节取消,直接将同类型保费降低,使投保者直接受益。如某保险公司一款车险产品,原来预购车险1000元,满500元可赠100元礼券,而如今,该款产品取消了满赠活动,直接将车险价格降到了800元。
  据悉,市场上的保险产品最低折扣是固定的,即最低是7折。投保者无论通过哪个渠道来购买保险,各种优惠叠加后最终得到的折扣都不会低于这一标准。此外,保险业内人士透露:“通常网销高收益保险产品多为万能型险种,期限多为1年或2年,其保底收益只为2.5%,因此,到期时如不能达到预期收益,投保者可拨打12378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或通过保监会官方微博、微信等方式互动。

  慧择提示:《关于印发〈加强网络保险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规定,未来网销保险赠送产品的保费及与保险直接相关的物品和服务成本,累计将不得超过对应保险产品总保费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