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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大病医保基本实现全覆盖

更新时间:2017-08-26 16:04
  【摘要】为降低大病群众医疗负担,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去年,我省在合肥、芜湖、蚌埠、铜陵、六安等5市开展城镇居民医保大病保险试点,并在合肥率先启动报销程序。

  【全省计划】大病保险有望覆盖全省
  根据安徽省《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我省在合肥、芜湖、蚌埠、铜陵、六安等5市开展城镇居民医保大病保险试点。
  意见提出,加上新农合,到2015年,大病保险实现全省覆盖。届时,只要自付费用超过起付线的患者都可以享受大病保险,平均实际报销比例能够达到50%。
  这项惠民政策很快将在全省普及。 “今年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将在全省全面推进,年内有望实现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覆盖全省。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省城行动】合肥率先启动报销程序
  从今年1月开始,合肥正式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程序,意味着大病保险的政策开始正式惠及参保的城镇居民。
  根据合肥市大病保险政策,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待遇享受期内(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政策范围内自付部分超过2万元,即可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在合肥市执行的大病保险政策中,大病医保支付范围不受病种限制,也不设封顶线,即使超过16万元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个人承担的所有医疗费用都可按规定比例报销。合肥市四个主城区都有报销网点,全部实行“一站式”结算服务,方便参保居民及时享受待遇。

  慧择提示:大病医保惠民政策的实施,大大减轻了人们的疾病负担,保销比例高达50%。而且只要在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发生的住院费用,超过2万的就可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