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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医责险实现2个“全覆盖”

更新时间:2014-01-16 10:55
  【摘要】近日,海南加快了各类责任保险的发展,尤其是医疗保险的发展,明确保险责任,率先在国内实现医疗机构类型全覆盖。

  医责险实现2个“全覆盖”
  2013全年海南省医责险保费收入3047.96万元,同比增长16.44%,提供保险保障11.47亿元,同比增长43.02%,赔款金额2102.07万元,同比增长33.08%。海南医责险率先实现两个“全覆盖”,一是全省18个市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的地域全覆盖,二是从三级医院到乡村卫生院的医疗机构的类型全覆盖。
  据介绍,该模式通过“政府搭台、各方参与,全省统保、市场运作,专业调解、调赔结合”将医患矛盾从“院内”转移到“外”,发生医疗纠纷后,医调委及时解决,把医患矛盾化解在基层,减少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校车安全领域推动责任险
  此外,校方责任保险也平稳运行,2013-2014学年,共为海南省1467所中小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的131.45万名学生提供风险保障,保费收入654.26万元。去年9月,省政府印发《海南省校车安全管理试行办法》,明确要求学校或校车服务提供者申请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必须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推动责任险范围扩大到校车安全管理领域。

  加快推进环境污染、食品安全责任险试点
  去年中国保监会、环境保护部联合下发文件,提出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海南省通过专项调研,同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共同制定了海南省的环境污染责任险推动方案及办法,并借助民革海南省委在2013年海南省政协第六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的建议》的契机,加快推动建立环境污染责任险的进程。
  此外,去年5月省人民政府下发通知,争取国家食品安全责任前置保险制度试点项目在海南开展,目前,相关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慧择提示:海南责任保险的快速发展,率先实现两个“全覆盖”,保障人们的利益,促进了社会保险责任的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