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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实施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政策 11.5万居民获益

更新时间:2014-01-16 10:20
  【摘要】国家为了解决人们的养老问题,先后出台了多种养老保险政策。青岛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在全国率先实施了居民养老保险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政策,进一步提高了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发放养老待遇21.8亿元
  在养老方面,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我市自2005年起连续九次为全市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长245元,达到2268元。2013年1~11月,共拨付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134亿元,同比增幅19.5%。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110元。2013年1~ 11月,共发放城乡居民养老待遇21.8亿元,同比增长25%。在医疗保障方面,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财政补助提高至每人每年300元。我市政策范围内53个门诊大病病种报销比例达到81%,住院报销比例城镇职工达到90%,城镇居民达到75%。建立城镇居民大额医疗补助金制度,医疗保险年度最高保障额度城镇职工达到80万元以上,城镇居民达到77.2万元以上。去年,全市城镇职工医保基金支出同比增长28.5%,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支出同比增长24%。在工伤保险方面,我市连续八年调整工伤职工定期待遇,其中,1~4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平均达到2139元,护理费达到1017元,供养亲属抚恤金达914元。大幅度提高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由2010年的平均每年12万元提高到现在的49.13万元。在生育保险方面,三级医院剖宫产人均医疗费总额下降1122元,待遇报销提高了1422元,人均减负2514元。在失业保障方面,我市自2007年以来连续七年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现为每人每月830元。

  134.2万人“家门口”看病
  高女士因患有高血压并心脑肾并发症经常要到医院门诊看病。近些年每年门诊大病花费五六千元,个人自负1500元左右。高女士还患有慢性肠炎,用药、检查等费用都需要自负,平时有个头疼脑热也得自己“掏腰包”,加上门诊大病自负部分,高女士感觉经济上有一定压力。自市人社部门推出社区门诊统筹制度后,高女士便与市内某社区定点医疗机构签约。此后,她每年普通门诊花费将近1000元左右,可以报销60%~70%,个人仅自负300元左右。
  近年来,在保大病、保住院的基础上,我市医保政策渐向门诊常见病、慢性病拓展,依托社区卫生服务平台建立门诊统筹制度,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通过确立“一对一”社区家庭医生,建立参保人社区健康档案,定期聘请大医院专科医师到社区坐诊,提高社区首诊和双向转诊的报销比例,降低个人自负医疗费用,由此引导群众到社区医院看病就医,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缓解大医院医疗资源紧张的压力。目前,全市门诊统筹签约已达134.2万人,医疗保险统筹金支付近2.2亿元,平均报销比例达到65%左右,现已初步形成“小病进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

  慧择提示:青岛养老保险转移政策的实施,提高了居民的养老保险水平,为人们老年生活提供了保障,促进了养老保险的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