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济南: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8%

更新时间:2017-08-28 13:56
  【摘要】为了进一步保障退休人员的老年生活,减轻企业养老负担。济南市调整了企业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降低1个百分点,由原来的19%统一降至18%。

  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8%
  为减轻企业负担,改善市民生活,济南市人社局和市财政部门结合济南实际,出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政策,自2014年1月起,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低1个百分点,由原来的19%统一降至18%。
  据了解,济南市5.48万家参保单位缴费比例都在调整范围内,降低1个百分点后,预计全年企业将减少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亿元。

  取暖补贴标准每人每年增加600元
  综合考虑企业退休人员冬季取暖成本等因素,济南市从2013年起为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取暖补贴标准。享受取暖补贴标准调整的范围是济南市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含按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2011〕64号文件等省有关规定办理一次性补缴参保的人员),具体调整办法为每人每年增加600元。
  据人社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是指按《劳动保险条例》第13条丙款和原鲁革发〔1972〕143号、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人员。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发放取暖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
  在采访中了解到,此次调整后,济南市企业退休人员的取暖补贴将达到每人每年1700元,济南市预计为33万企业退休、退职人员补发2013年度取暖补贴近2亿元。

  慧择提示:济南此次养老保险单位缴费的调整,极大的减轻了企业的负担。对取暖补贴标准的调整,使得退休人员的取暖补贴达到每人每年1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