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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保险减少农户灾害损失

更新时间:2014-01-10 16:42
  【摘要】近年来自然灾害频繁出现,是我国农业遭遇巨大的经济损失。为了促进农业发展,我国出台并实施《农业保险条例》。

  2013年3月1日,《农业保险条例》正式实施,我国农业保险事业进入了有法可依的新阶段,全国农业保险业务呈现持续快速发展态势。最新数据显示,2013年1月-11月,农业保险原保险保费收入为292.05亿元,同比增长27.8%。今年前10个月,农业保险主要农作物的承保面积就已突破10亿亩,保险金额突破1万亿元大关。

  从2007年中央财政试点补贴农业保险保费开始,到2012年《农业保险条例》出台,再到2013年正式实施,农业保险实现跨越式发展。2007年-2012年,我国农业保险提供的风险保障从1126亿元增长到9006亿元,共计向1.13亿农户支付赔款551亿元。

  农业保险的保障作用,在自然灾害频发的2013年表现尤为突出。数据显示,2013年前三季度,农业保险赔款145.5亿元,同比增长38%,其中种植业保险赔款117.5亿元,同比增长35.9%;养殖业保险赔款28.1亿元,同比增长47.7%。截至2013年10月底,农险赔款累计已达171.36亿元,同比增长41%,综合赔付率提升至69%。

  2013年入汛以后,我国东北地区遭遇严重洪涝灾害,南方地区出现较为严重旱情。在各地农业抗灾工作中,农业保险的作用显着。以黑龙江省为例,富裕、肇源等7个农业受灾重点县均表示,农业保险赔付是2013年抗灾自救的重要资金来源,下一步要扩大保险覆盖面,提高保障程度,使保险成为农民种地的坚实后盾,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慧择提示:农业保险可以有效预防农业风险所造成的损失,也可以提高农民种植农业的积极性。《农业保险条例》实施后,我国农业就获得了最坚固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