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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外地职工如何申请生育津贴

更新时间:2014-01-10 10:40
  【摘要】北京市为了保障外地职工的合法利益,规定外地职工可以在工作地领取生育津贴。但是,如何申请生育津贴呢?

  问:请问在北京市的外地职工申请领取生育津贴的政策看不懂啊,请问何时申报生育津贴呢?

  答:据了解,生育报销包括3项内容:生育费(难产、自然、剖产)、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生育过程中发生的其他手术)和生育津贴。报销流程由生育保险基金将报销费用给单位,再由单位发给个人。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生育险只有在分娩前连续缴费满9个月的生育保险职工,3项内容均可报销。如果连续缴费不满9个月的,其前两项费用可以报销,但生育津贴先要由用人单位垫付。只有参保职工自分娩之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生育津贴才可报销。

  届时,报销的生育津贴高于用人单位已发放的产假工资的,其差额部分用人单位补发给个人;报销的生育津贴低于用人单位已发放的产假工资的,其差额部分用人单位也不得向个人追讨。

  一般你分娩后可立即递交材料给公司去报销,通常三个月内提交材料。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月初受理,月尾就到账了。

  慧择提示: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垫付,只有参保职工自分娩之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生育津贴才可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