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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再次提高企业养老金

更新时间:2014-01-09 13:12
  【摘要】参加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可以在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养老金。据悉为了保障参保人的晚年生活,沈阳市再次提高企业养老金

  今年沈阳平均上调 最多176元/月左右
  按照国家标准,辽宁省已经从2005年至2013年连续涨了九年的养老金,沈阳市也按照辽宁省的规定连续涨了九年的养老金。徐凤翔介绍,通过连续九次调整,目前沈阳市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已经达到1769元,比九年前的500多元上调了约1200多元,进一步缩小了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
  “据今年我们得到的信息,国家仍将继续为企业退休职工调整基本养老金,提高幅度初步定在6%—10%,具体还要等待省里提出正式的调整方案。”徐凤翔说。
  按照沈阳市目前平均1769元的企业退休金进行推算,如果“十连涨”上调幅度为6%—10%,那么调整后,沈阳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最少上调为106元左右,最多上调176元左右,退休金月平均将达到1875元至1945元。

  启动城镇居民大病医保 报销比例最高达85%
  今年1月开始,辽宁省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全面启动。省内凡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一年内单次或多次住院累计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合规费用超过起付线后,方进入大病保险报销。大病保险将不设病种限制、不设地域限制、不设报销上限,居民参保也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徐凤翔表示,沈阳按照辽宁省的规定,也将启动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行这个政策可以进一步完善居民医疗保障制度,提高重特大病症保障水平。沈阳市城镇居民大病在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年度累计负担范围内医疗费用超过1.6万元以上及超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后的费用按50%-85%的比例由大病保险支付。与省人社厅确定的平均报销比例50%—70%之间相比,沈阳市最高报销比例达到85%,参保者更加受益。
  据了解,截至2013年末,沈阳城镇职工参保357.84万人,城镇居民参保122.89万人;合计480.73万人,参保率超过95%,较上年新增31.54万人。职工医保医疗保险政策规定范围内住院(二级医院)费用实际支付比例为81.88%;居民医保住院支付比例为76.25%。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为减轻患者负担,今年沈阳还将落实国家、省医改要求,进一步提高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适当增加门诊规定病种的种类、提高居民门诊规定病种的支付标准,进一步减轻慢性病参保人员的门诊医疗费负担。

  慧择提示:此次沈阳市上涨企业养老金,是沈阳连续9年上涨养老金。据悉沈阳市养老金提高后,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可多领取176元的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