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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近期发布

更新时间:2014-01-07 13:53
  【摘要】为了减少大病患者的就医负担,江门市近期公布《江门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试行)》。那么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有哪些内容呢?我们来了解一下。

  大病医保费用 采用“一单式”即时结算
  据介绍,新实施的大病保险结算与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同步,通过计算机联网,采用“一单式”即时结算。
  大病保险制度实施后,参保人报销时所需提供的资料、医疗机构结算窗口和结算手续等都不需改变。参保人在本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大病保险住院医疗费用,仍按目前实时结算方式进行结算,即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出院结算,只需要按规定支付由个人应支付的费用,其他费用由社保局或商业保险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或非定点医疗机构仍按目前零星报销的方式,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结算。
  据介绍,针对大病医保,参保人无需额外缴费,参保人只要参加江门的医疗保险即可享受大病保险制度的相关待遇。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累计结余和当年个人缴费中筹集;而职工大病保险资金每月从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中筹集、划入。

  大病医保基金 每年划入逾2亿元
  媒体人了解到,新实施的江门大病医保制度引入市场机制,通过向社会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确定承办的商业保险机构后,由中标商业保险机构一并承保城乡医保和职工医保大病保险。
  目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评标总分最高,中标总金额为每年160元/人,其中城乡居民大病医保中标金额为每年30元/人,职工大病医保中标金额为每年130元/人。据统计,江门城乡医保参保人约270万人,职工医保参保人约110万人。按中标金额计算,城乡和职工医保基金每年将向大病医保基金划入约2.24亿元。

  慧择提示:据悉在江门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中,江门市大病医保费用将进行“一单式”即时结算。此方案很大程度的保障了参保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