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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花不出去的原因

更新时间:2017-08-27 10:48
  【摘要】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险最重要的保险之一,参加失业保险可以保障失业后的基本生活。根据最新数据统计我国失业保险金结余2000亿,那么失业保险金为何花不出去呢?

  管理不敏感
  作为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一种临时补偿,企业与员工需要缴费的失业保险金并不多,绝大多数城市缴费比例是,企业缴纳每月工资的百分之二,个人缴纳百分之一。如果以5000元每月的工资来计算,个人也只需缴纳50元的失业保险金,但就是这几十元钱已经结存超过了2000亿元。
  “失业保险金结存偏高,主要原因是‘不敏感’。”褚福灵认为,失业保险金具有一种重要的保障功能,当前我国的管理办法是以支定收,意思是根据失业人员的需要情况来确定征收比例,比如,某一个阶段社会经济发展低迷、失业率升高,这时缴费比例就要高些,因为需要的人开始增多;相反,缴费比例要调低,“原则上是根据失业多少来定夺,但是往往实际中不是很敏感,缴费比例不动或者很少动,所以结余偏高,甚至一些地方很高。”
  《报告》提供的数据显示,仅2011年,各地区的结余资金普遍达到了几十亿元。其中,北京是95.2237亿元、上海是107.1506亿元、天津是59.8492亿元、重庆是36.5005亿元,结余最高的广东省达到了233.8752亿元。而在东部沿海省份,失业保险金的收入、结余都领先中西部地区。
  浙江省2011年的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和累计结余分别达到了64.1957亿元和187.3033亿元。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院长陈诗达证实了这一现象,“浙江省的失业保险金结存是不低的。”他分析认为,失业保险金结存过高,主要是因为失业保险金有着严格的支出规定,“现在浙江省失业率为3.1%,就业情况比较平稳,相对来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数也较少。”
  从陈诗达的话中不难看出,在严格的失业保险金支出规定之下,即便浙江省就业情况良好、需求人数相对较少,但失业保险金的“反应”还是过慢,当地也没有明确下调失业保险金的缴费比例,以控制总量。
  这正是褚福灵始终担心的问题,失业保险金结存过高、但管理部门反应“不敏感”。“为什么结余了这么多?很大程度上说明,这段时间我们不需要这么多失业保险金了,功能定位上要明确,这是保障基金够用就成,钱多了放在那里不利于充分利用,很不经济。”褚福灵说。

  失业金多不代表就业情况好
  “失业保险金结存过多并不能说明我国目前的就业情况好,它不能真实反映我国目前的就业情况,因为失业保险的覆盖率比较低。”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告诉《经济》媒体人,失业保险金结余偏高已经是很长时间的现象了,如果从大量资金结余的角度看,的确偏高,但他强调,“和中国的真实失业率和失业人数比较起来,却未必偏高,这点钱并不多。”
  2012年年末全国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仅为1.5225亿人,其中,参加失业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仅为2702万人,仅占参保总人数的17.75%。而2012年年末全国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也仅有204万人,全年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139亿元,支出451亿元,年末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存更是达到了2929亿元。
  褚福灵也明确表示,失业保险金的结存额度不能完全反映出我国的失业和就业情况,因为衡量这个问题还要考虑很多变量因素进去,一项基金的数据并不能完全表明就业情况,不过,失业保险金体现出的问题确实值得反思,也应该考虑进行改革。

  一些地方正在从细微处进行改变。
  在浙江省,除不断提高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外,其功能也在逐渐转移。“现在浙江省,每个月可以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已经突破了1000元,在最多可领取两年的国家规定下,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有所提高。”陈诗达认为,更大的改变在于,失业保险金的功能正在向适应浙江省产业升级来转移,体现在加大职工的技能培训,比如加大对农民工的技能培训投入,促进他们的再就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目前人社部正在牵头对《失业保险条例》进行修订,将会做出一些调整。
  人社部牵头推进的《失业保险条例》在2013年也被多次提及。对此,褚福灵建议从3个方面调整,一是明确失业保险金的定位,就是保障基本生活、进行必要培训促进就业;二是在以支定收的管理方法下,根据支出情况来确定缴费比例;三是动态调整的机制,这样有利于失业保险金始终处于平衡的状态。

  两年失业金不是白领的
  点燃两挂鞭炮,48岁的刘志生(化名)从工人变成了小老板,他自己的铁艺店铺开张了。在此之前,刘志生在一家北京市属国企干了20多年,因单位搬迁,他买断工龄,自己做起了生意。
  刘志生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各项条件,两年的失业保险金两万多元,足够他支付大半年的房租,而他办理了“灵活就业”、没有领取这笔钱。“我要是领了钱,这两年就不算工龄,以后退休金就吃亏了。”刘志生说出了足以令周围人信服的理由。
  接通电话,高苹再次讲述着自己的经历,这位某外企北京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有着10年工作经验,2000名职工的社保她都要过问,对于并不起眼的失业保险金,她也能充分分析企业和职工双方的态度。
  纵使专家、学者对失业保险金赋予了再多的“意义”,最终直接受到影响的还是企业和职工,各自的立场、各自的动作、各自的心态,演绎着这项保障基金的微妙变化。

  损失两年工龄
  “这钱不是白领的。”刘志生说,按照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将不算其工龄,如果领取了两年的失业保险金,将减少两年工龄,对于几年后即将退休的刘志生来说,这笔账可得算清楚了。
  “少了两年工龄,到我退休时很可能每个月少拿几百块钱,”刘志生盘算着,看看手头不差这两万块钱,就决定不领失业保险金,办了个灵活就业。
  两年的失业保险金,该如何取舍?
  高苹就听职工说过多种“方案”,但无外乎领取还是不领取。高苹印象较为深刻的算法是,假如领取了两万块两年的失业保险金,减少两年工龄,职工退休后每月少领取一二百元的退休金,一年也才少一两千元,影响不大。
  “乍一听,这笔账有道理,但可不是说你每月只少一两百元那么简单。”高苹分析着“两年工龄”的利弊,她说,职工的退休金并非永久固定的,根据国家调整,退休金也是会上涨,一个重要标准就是参照工龄,“比如退休10年以上、工龄25年以上的,每月涨100块钱,工龄30年以上的涨200块钱,那么每涨一次,你就可能多一次损失,这是对以后的长期影响。”
  高苹遇到过类似的案例,公司内一名工作了将近32年的老职工,在公示退休金时其工龄只有29年零5个月,职工不解,也产生了纠纷。事后才得知,这名职工领取了两年的失业保险金,工龄也被扣除了两年。
  正如高苹所说,也正如刘志生所做,多数达到缴费年限的职工失业后选择办理灵活就业,而对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持谨慎态度。在高苹看来,年轻人就业机会多、很少用到失业保险金,年纪大的职工对工龄有所考虑,这也影响了失业保险金的使用率。
  这个被失业人员不为理解的政策,在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社保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看来,此举恰恰是保证公平性。他认为,职工失业也就是没有工作了,怎么会有工龄,如果失业人员又领失业保险金又计算工龄,那么说明他还是在缴纳社会保险、是有单位工作的,两者之间显然是矛盾的。
  因此,一些没有领取失业保险金而办理灵活就业的人员,为了延续工龄就以个人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褚福灵强调,失业保险金不是一项待遇,不是随便一个人就能领取的,其最大的功能只是保障职工在失业情况下的基本生活。

  手续繁琐
  公司2000名职工的社保,高苹都要负责,虽说失业保险金数额很小,可办理手续相对繁琐。
  高苹吐槽,有些企业还是不愿意为员工办理失业保险金相关手续,首先就是时间上很难把握。办理失业保险金的首要条件就是员工被动离职,按照规定,自离职之日起15天内,要办理好员工的社保交接并把其档案转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
  “15天内办完是一个很大的障碍,比如员工是本月20日离职的,如果要转接社保,就要等到下个月的5日社保开网才可以,随后我们企业再做保险减少,这就超过了规定的15天。”高苹说,倘若15天内没办完,对方就不接收这名职工的手续和档案,很可能会耽误职工下个月的社保,损失就要由企业来补偿,“这个时间点很难把握,无形中也给企业增加了负担。”
  在高苹的10年工作经历中,因为没有把握好15天期限,公司也曾有过为离职员工补交一个月社保的事情,这个15天期限令她很头疼。高苹也与社保圈内的工作人员经常碰面,这个期限已经成为了“口口相传”的规定,而且必须严格执行。
  当然,除了这15天期限,员工离职后需要办理失业保险金,就要把档案转接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用人企业免不了要为离职员工办齐所有手续,“通常我们15天内不能办完,也要保证20天必须办完。”高苹说。
  由于手续繁琐,企业在为离职员工办理失业保险金工作中,意愿不强烈,也在一定程度上拖延了这笔钱的领取时间。
  根据高苹多年的观察,一般主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职工,多为年龄在40岁以上或收入在3000元以下的职工,而那些收入较高或者年富力强的职工,对此很少关心。使用失业保险金还是呈现出了一种年龄段现象。
  对此,刘志生深有体会,在他去咨询失业保险金的过程中,遇到的很多都是四五十岁、收入不高的人,年轻人很少。
  并非人人都“不爱”失业保险金,也有人专门钻空子去领这笔钱。

  慧择提示:经过了解我们才知道,失业保险金之所以会剩余2000亿,主要原因在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较繁琐,而且还要损失两年的工龄。因此很多失业人员不愿意领取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