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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可享受哪些待遇?

更新时间:2017-08-26 05:42
  【摘要】为了维护外来失业人员的基本利益,深圳自去年的就实施《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若干规定》,将非深户员工首次纳入失业保险参保和享受待遇范围。那么,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到哪些待遇呢?又该如何办理呢?

  失业人员可享受的待遇包括:
  (一)失业保险金:本市月最低工资额×80%,目前为1280元/月,按月领取;
  (二)领取期间,按月为失业人员缴交医疗保险费
  (三)失业人员领取期间死亡的,其遗属可以一次性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四)领取期间,按照有关规定享受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服务或补贴。
  失业金不是无期限领取的,领取失业金月数按缴费年限核算。缴费年限1至4年的,每满1年,领取月数增加1个月;缴费年限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月数增加1个月。每次领取月数最长不超过24个月。

  139个邮储银行网点可免费办理
  “为了进一步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能就近便利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减少失业人员办事成本,市社保局委托银行受理失业保险金申领业务工作,将于2014年1月正式启动。”杜斌介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分行将成为我市首家上线银行,定于2014年1月2日,在全市全面开放139个网点,正式面向社会受理深圳市失业保险金申领业务工作。届时,符合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可在工作日期间前往就近的营业网点办理。具体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分行139个营业网点可登录市社保局网站查询。
  了解到,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将陆续上线代理此项业务。

  慧择提示:参保人员在失业后可领取到1280元每月的失业保险金,保障了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失业人员的二次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