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甘肃省养老金水平上调

更新时间:2013-12-30 13:20
  【摘要】职工入职可以享受社会保险保障,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的组成部分,给群众的老年生活提供保障。甘肃省将上调基本养老金水平,让群众可以享受更好的保障。

  力争实现全年城镇新增就业30万人
  据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社厅厅长庞波介绍,今年全省就业形势依然严峻,我省将力争实现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30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8万人,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5%以上。并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和政策支持,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中小企业就业、自主创业。继续统筹组织实施“三支一扶”、“进村进社区”等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选拔1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同时,今年全省完成农民工技能培训55万人次,输转城乡富余劳动力500万人以上。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提高10%
  养老保险方面,重点做好城乡居民、农民工、中小企业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工作。65个已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县市区参保率达到95%以上。积极做好最后一批22个县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申报、启动工作,力争7月全面启动实施,早日实现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继续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10%,确保第一季度发放到位。

  城镇居民医保补贴标准提高至240元
  基本医疗保险方面,研究解决新农合、城镇居民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之间的转移接续,彻底解决不规范破产企业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贴标准提高至人均240元。稳步提高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和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并用部分新增补助资金,通过购买大病保险等方式,减轻大病家庭负担。
  另外,重点解决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问题;推进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直接结算和异地结算服务。2012年争取发放社会保障卡1800万张。

  全省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拟调整
  不断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规范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收入,做好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发布工作,推行工资集体协商,推动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收入水平,逐步缩小与普通职工工资收入的差距。
  按照年均增长不低于13。5%的标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低收入群体工资水平。省人社厅将于第一季度报请省政府讨论通过全省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并从4月1日起执行。

  慧择提示:甘肃省上调基本养老金标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提高10%。而且还调整了全省最低工资标准,保障职工的基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