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附加险种类

更新时间:2017-08-26 04:58
  【摘要】由于现如今机动车管理上存在很多问题,交通事故频发,因而在对于机动车投保时也需遵循严格的规定。在了解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基础上,机动车车主可以选择投保的附加险有以下四种。

  (一)车上人员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是指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车上人员遭受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时,保险人依照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的保险。

  (二)车上货物责任险。车上货物责任险是指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上所载货物遭受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以及被保险人为减少车上货物损失而支付的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由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的保险。

  (三)无过错损失补偿险。无过错损失补偿险是指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与第三者(仅限于非机动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裁决,应由第三者自己承担,而由被保险人垫付的合理的抢救医疗费、丧葬费,在裁决后1个月内因第三者确实无偿还能力而未能偿还时,保险人负责赔偿的保险。

  (四)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是指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所载货物从车上掉落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的保险。

  慧择提示:机动车附加险主要就是以上四种,机动车车主在选择时,要注意仔细阅读附加险条款,明确保险责任,避免因为责任不明而导致的经济纠纷,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