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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老保险参保标准

更新时间:2017-08-27 17:58
  【摘要】在我国大部分农村,农民大部分都通过购买养老保险为自己提供保障。但是,农村养老保险该如何办理呢?

  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由两部分组成,即: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养老补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办法为:个人账户积累总额除以国家规定的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符合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条件的35周岁以上家庭成员,均已按规定参保并正常缴费,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即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l、参保缴费起始日年满60周岁以上人员

  2、参保缴费起始日4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按规定参保并足额缴纳了相应年限的养老保险费,且年满60周岁的人员

  3、参保缴费起始日45周岁以下,按规定参保,且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年满60周岁的人员。
  达到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年龄但未按规定缴足养老保险费者,本人应按规定补缴对应年份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财政补贴的总额及利息,并按规定缴纳滞纳金,不享受财政补贴。从缴清次月起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根据经济增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农村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的变动适时调整。具体调整方案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提出,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由农保经办机构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县农保经办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农民核发《农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证》,参保农民凭证按月领取。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每年进行年检,不年检的停发养老金。

  慧择提示:以上就是农村养老保险参保标准,未交足保险金的,投保人需缴纳滞纳金,次月才可享受养老待遇。